黄淮学院化学化工系关于共产党员佩戴党徽的决定
日期:2011-09-28 11:07:20  发布人: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  浏览量:327
 

为切实发挥共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树立党员良好形象,影响和带动广大师生在我系改革、发展和稳定中做出贡献,经系党总支研究决定,全系共产党员按要求佩带党徽。现规定如下:

一、佩戴党徽的意义

党徽是党的象征。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要求自觉主动佩戴党徽,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,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的一种外在表现;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,加强自我教育,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,树立党员形象。

二、佩带时间

1、教职工党员在八小时工作时间、学生党员在校园的学习、生活时间都必须佩戴党徽。

2、在党内活动期间(如党员志愿者服务、党员集体宣誓等)、党内会议期间(如党员代表大会、党内工作表彰会、党性教育大会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等),要按要求佩带党徽。

三、佩带要求

党徽应佩带于左胸前醒目位置,党徽不能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。 
  四、党徽的发放和管理

1、我系教职工党员及在校学生党员的党徽由系党总支统一配发。今后新发展党员,经系党总支审批同意后配发。

2、党徽只能用于党员本人佩带,不能出借,特别是不能借给非党人员佩带,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,直至追究责任 

3、党员要对党徽妥善保管,避免丢失。党徽丢失或损坏,党员个人应及时向所在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汇报,并写出书面申请,经系党总支审批后予以补发。

4、党员被开除党籍时,应交回党徽。

五、监督与考核

1、教工、学生党支部要加强对下属党员佩带党徽情况的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2、教工、学生党支部要将党员佩戴党徽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依据之一,对不能按要求佩戴党徽的党员当年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。

六、组织领导

1、各党支部、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,认真对待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。各党支部要将党员佩戴党徽作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大工作,认真落实好。

2、各党支部可结合本支部实际,将佩戴党徽与工作或岗位结合起来,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党员、学生党员的岗位职责,通过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徽亮明身份、行动树立模范亮身份、明职责、树形象等活动,切实发挥好党员在我系改革、发展和稳定以及学风建设、校园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。

 

 

化学化工系党总支

2011.9.28

 

核发:0 点击数:327 收藏本页
分享到
相关链接

版权所有:黄淮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. 联系电话:0396-2853412 通信地址: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路黄淮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
邮政编码:463000 CopyRight ©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.